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了更严格的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维护黔融超市平台注册用户(以下简称乙方)的利益,平台作如下反商业贿赂承诺:

第一条 本承诺书中的商业贿赂是指乙方为谋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及其他任何合作利益,乙方员工或关系人给予平台员工及平台员工关系人的一切物质及精神上的直接或间接的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 本承诺书中的关系人是指与乙方或平台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亲属、情侣与其他关联人员,亲属包括但不限于配偶、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等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

第三条 不正当利益:包括物质性利益和非物质性利益。物质性利益是指能够直接用金钱价值加以衡量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回扣、贿赂、私下佣金、借款、实物、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如:消费卡/券、提货券、购物卡、换购券、充值卡、交通卡、电话卡、各种话费的充值或其它可供使用或消费的充值、储值卡及其它形态的有价礼券或证券等)、支票及财产性权益、旅游、宴请、免费消费。非物质性利益是指难以直接用经济或金钱价值加以衡量,但能满足人们需求和欲望的精神利益和其他不正当利益,是物质性利益以外的权益、优惠、便利以及其它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解决住房机会、迁移户口、调动工作、提拔职务、安排入学、出国留学、享受免费的服务等方面的利益,以及给予荣誉、名誉、称号、资格、地位、特权等。

第四条 利益冲突: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不得向平台员工及其关系人基于利益输送理由提供任何形式的借款;(2)乙方的股东、监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合作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系平台员工或其关系人的,应在合作前如实、全面地告知平台。(3)双方合作过程中,平台不允许平台员工及其关系人持有或由第三方代持乙方股权(但通过公开的证券交易市场且低于发行在外5%的权益、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无实际控制权的基金、或通过受益人非本人或利益代言人的信托方式持有的除外),乙方亦不得聘用平台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外包服务、兼职、咨询顾问等其他形式)。(4)乙方不得雇佣平台辞退的人员或自平台主动离职不到1年的人员对接平台业务。

第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平台相关管理制度,不得出现上述规定的商业贿赂行为。乙方在用户注册环节勾选此承诺书,代表其自愿接受本承诺书的约束,且乙方有义务监督双方的业务行为,共同维护双方良好的商业风纪。

第六条 乙方不得与平台及平台关系人之间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双方廉洁业务关系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所示行为之一的,平台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等。

第七条 若乙方有知悉/怀疑平台员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应与平台联系,共同维护双方良好的商业风纪。

第八条 本承诺书在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平台与乙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须向平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